【财新网】仲志余委员:长江城市群“淹不起”,亟需加强防洪治理

政协委员仲志余。
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26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总工程师仲志余建议,为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亟需加强长江城市防洪治理,提升城市防洪安全韧性,推进城市防洪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仲志余介绍,长江流域大部分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暴雨洪水频繁,常造成严重的洪灾损失。当前,长江流域有地级以上城市100多座,形成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国家级城市群,是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的重点区域,人口、财富、重要基础设施集聚,越来越“淹不起”。
202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长三角城市群打造成世界级城市群,推动成渝、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成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要“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强化城市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城市防洪体系和内涝治理”。
仲志余表示,尽管1998年长江大洪水后国家和地方加强了长江防洪建设的投入,长江流域防洪体系不断完善,城市防洪能力得到了提高,但对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要求,城市防洪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应对极端气候能力不足。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复杂深刻影响,长江流域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城市暴雨洪涝的突发性、极端性、反常性愈发明显,防洪风险和压力加剧。2016年武汉市因特大暴雨导致严重内涝,75.7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2.65亿元;2020年特大暴雨导致宜昌市主城区出现大面积停电和内涝积水,400多处道路因塌方中断;2022年江西玉山县城被淹;2024年受台风“格美"影响,湖南资兴市城市及多个乡镇发生严重内涝,造成50人遇难、15人失踪。
二是城镇化发展占用行蓄洪空间。部分地区城市化建设导致一些自然排水体系被破坏、调蓄水体空间被侵占,下垫面硬化严重,城区主要河湖行洪蓄洪能力下降。
三是多部门洪涝治理不协调问题突出。城市洪涝治理涉及水利、住建、应急、自然资源、气象等多部门,存在部门间职责不清、统筹缺位、多规融合与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城市排涝管网与河道洪水位不衔接等问题。
就加强长江城市防洪治理,仲志余提出三点具体建议。一是加快编制城市防洪规划。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结合气候变化的影响,反映新形势新要求,统筹协调流域与城市防洪、城市防洪与内涝治理、标准内与超标准洪水防御的关系,抓紧编制或修订城市防洪规划。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确定防洪标准;按照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的要求,充分考虑已建成城区防洪工程实施的可能与代价,预留应对超标准洪水的安全裕度,系统谋划城市防洪总体布局。要全面认知洪水危害性、资源性、功能性,构建洪水控制、洪水利用、洪水塑造的系统解决方案,实现人与洪水和谐共生。
二是加大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投入。国家有关部门及各地政府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加快完善高标准、高品质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强化平急两用功能,切实落实规划工程措施。结合城市交通、景观、亲水、文旅等综合功能,加快城市防洪保护圈堤防全面达标建设和提质增效;结合城市备用水源和水资源综合利用需求,上游新建防洪水库或充分挖掘已建水库防洪潜力,争取洪水防控主动权;结合城市河湖水系连通、湿地和水环境保护,增设生态湿地蓄洪区或新辟分洪通道,增强洪水分泄能力;因地制宜加强城市排涝建设,妥善安排城市洪涝水滞蓄空间和外排通道,同步协调开展外围承泄区骨干水网治理。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治理和联合调度。统筹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事权,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强化城市防洪与自规、交通、住建等多部门协同治理和公众参与,建立健全洪涝联排联调制度。
完善雨水情监测站网,联合城市防洪和排水工程,耦合排水管网和承泄河湖,加强城市防洪排涝预报调度一体化模型构建和平台开发。加强防洪空间管控,结合城市更新等有序清理改造碍洪建筑物,提高河湖行洪蓄洪能力。实施洪水风险管理,指导土地利用、沿河环湖地区经济发展,避免在高风险地区布置大规模开发和高价值产业的建设,主动规避洪水风险。适时编制或修订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强化事前演练,确保重点保护对象、重点防洪工程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增强极端天气洪涝风险应对韧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