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宜昌8月5日电(记者江时强)记者从中国三峡总公司获悉,为适应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中国三峡总公司正稳妥实施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工作,目前各有关事项进展顺利。
去年以来,按照国资委、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国三峡总公司开展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的研究工作。今年5月8日,中国三峡总公司控股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标志着中国三峡总公司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工作正式启动。
三峡工程建设目前已进入尾声,预计今年底主体工程将完成。同时,国务院授权中国三峡总公司开发长江上游4座巨型电站,总装机容量达3850万千瓦,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其中溪洛渡、向家坝电站已进入施工高峰,乌东德、白鹤滩电站进入前期施工准备阶段。此外,中国三峡总公司还开始规模化投资风电、核电、火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谈判进入攻坚阶段三峡总公司拟重组国水投
不排除将来其资产注入长江电力的可能
记者近日获悉,国内最大水利发电企业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下称“三峡总公司”)与另一家水电央企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简称 “国水投”),就重组事宜已进行了较长时期的接触和谈判,三峡总公司拟合并国水投。
据三峡总公司内部人士透露,目前谈判进展顺利,已经进入国水投人员安置问题的攻坚阶段。
国水投一位高层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适当的时候会披露结果。三峡总公司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两者接洽和商谈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合并国水投只是三峡总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的一部分,不排除将来国水投资产会注入三峡总公司上市平台长江电力中的可能。
三峡总公司是国务院授权开发长江三峡水利水电的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93年9月,伴随三峡工程的快速推进和接连不断的资本运作,其总资产已超过1600亿元,2007年盈利129.43亿元。借助上市公司长江电力,该公司近年频频展开重组并购,参股了多家地方能源企业,并涉足风电、核电、煤化工等领域。
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日前在年中工作会议上表示,上半年,中国三峡总公司生产经营呈现良好局面。三峡工程全面具备175米蓄水条件;右岸机组在汛前提前投入安全运行;电力生产与经营形势总体良好;金沙江水电工程建设在克服困难中不断推进;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正常。自长江电力停牌以来,三峡总公司一直在积极地筹备主营业务整体上市,计划将三峡工程的18台发电机组组注入长江电力。
而国水投的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的中国水利实业开发总公司,2003年纳入国资委管理。该公司是中央水利资产的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之一,主要投资于中小水电和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与三峡总公司相比,国水投是“小个子”,其2007年总资产约100亿元,营业额约30亿元。不过由于该公司在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拥有较为丰富的资源和经验,成为电力业内巨头争抢的“香饽饽”。
业内人士认为,在央企纷纷努力做强做大的时期,几大电力集团在加速扩充产能,包括水电,因此,像国水投这样的“小个子”最终被重组似乎并不意外。三峡总公司合并国水投也是为了在未来的央企重组中占据有利地位。毕竟与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五大电力集团相比,三峡总公司在规模上还处于劣势。
据了解,三峡总公司如能实现对国水投的合并,将是该公司首次重组电力央企,也将是央企电力板块重组的首例。(记者叶勇)
国资委官员:央企整体上市要妥善处理三个关系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刘东生日前在中国三峡总公司2008年年中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央企业整体上市》的辅导报告。刘东生在报告中指出,中央企业整体上市要妥善处理母公司与整体上市公司、国有股东与中小股东、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三峡总公司公益资产不宜上市
首先,要妥善处理母公司与整体上市公司的关系。
刘东生指出,要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和一项主业由一个中心管理原则。整体上市前的母公司负责人、职能部门应当随资产、业务进入整体上市公司,母公司原则上不再保留或新设管理上市公司业务的职能部门。母公司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权利,其中转让国有控股股权应当由国资委决定。完善整体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包括决策事项,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自己决定。母公司应当支持和保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其次,要妥善处理国有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关系。要树立股东利益共同体意识,即:公司发展,让全体股东获益。要树立股东平等意识,即:法律法规赋予各股东的权利,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充分尊重、认真维护:表决权、知情权、参与管理权(提建议、询问和质询)、收益权。当国有股东的利益与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时,既要维护国有股东的利益,又要考虑从中小股东的角度考虑问题,把握好尺度和平衡。要注重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三,要妥善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决定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无根本的利害冲突;企业更有责任、更有义务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社会效益。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还决定了某些国企在某些情况下,社会责任比经济责任更重要。
对于三峡总公司通过长江电力实现整体上市的举措,刘东生提出,中国三峡总公司肩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发挥着重大的、不可替代的社会效益,在中央企业中有着独特的重要地位。整体上市中社会公益性资产不宜进入上市公司;但是,整体上市要确保社会效益。三峡工程承担的防洪、通航等社会效益重于企业经济效益,责任重于泰山。进入上市公司后的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应当支持和配合总公司履行好社会责任。
多个基础行业实现主业资产整体上市
据介绍,目前,石油石化、冶金、煤炭、电信、民航、海运、建材行业的央企已经实现主业资产整体上市且进入一家上市公司。机械、汽车、发电、建筑、外贸、军工企业的民品行业中,半数以上央企的大部分主业资产已经上市且进入一家上市公司。
上述企业中,以2007年数据计算,企业全部资产、销售收入、实现利润60%以上进入一家上市公司的有22家,这几项指标占全部中央企业的60%以上。这22家企业中,上述指标占80%以上的有8家,其中中交、中铁工、中铁建是世界500强企业。
目前,经国务院批准,拟整体上市且80%以上资产、收入、利润进入一家上市公司的中央企业还有不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