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魏显栋) 3月15日至17日,长江委派出执法检查组前往贵州,对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乌江公司)开展取水许可专项执法检查。
据查,贵州乌江公司在其若干水电开发项目中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等违法行为,长江委水政水资源局于2006年12月21日向其发出《关于责令限期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通知》,责令乌江公司在规定的限期内依法按程序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或水资源论证等行政许可手续。
本次检查着力于责令通知下达后乌江公司的执行情况,提取并掌握了相关数据资料和佐证材料。同时,检查组还送法上门,将《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水法规读本亲自交到公司负责人手中,并以安康水电站无证取水案的查处为例,释案说法,警示该公司不要重蹈覆辙。
经检查核实,目前该公司需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或水资源论证的相关项目,正在按要求进行。同时,检查发现乌江公司仍存在手续不齐全、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措施不得力等问题,检查组均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乌江公司总经理金泽华表示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积极整改,切实按检查组的要求,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申请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