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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流规修编第一次成果汇总会在武汉召开

来源:规划处  作者:谢冬  发表于:2008-8-6 14:34:32

  2008年8月4日至5日,长江委在武汉主持召开了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第一次成果汇总会。会议听取了长江委长江设计院编制的《长江流域控制指标专题研究》、《长江干流河段功能区划专题研究》报告,长江流域供水、灌溉、治涝3个专业规划的汇报,以及长江委水保局关于岷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的汇报。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长流规修编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长江委总工程师马建华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通过本次会议,要进一步推动长流规修编工作,2008年底前各省要完成基础资料和治涝、供水、灌溉专项规划的完善工作,长江委2008年9月将完成以上4项工作,与此同时,研究推动各省(区、市)承担支流规划意见和其他配合修编工作,争取尽快进行下次成果汇总。2008年是长流规修编工作最关键的一年。长江委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加紧和各地的联系与合作,争取年底完成长流规修编的主要工作。
 
  自去年8月底长流规修编第一次协商会形成的协商会议制度以来,流域内各参编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了规划重点,落实了任务承担单位和成果完成时间。在长江委组织和协调下,各省重点开展了经济社会发展预测、防洪、治涝、供水、灌溉、水力发电、跨流域调水、航运、河道与河口整治、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利血防等12个专业规划,以及长江流域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长江干流及部分支流湖泊岸线管理两个专项规划,干流、重要支流、跨省河流及重要湖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流域综合管理等规划的一系列工作。
 
  长江流域青海、甘肃、西藏、陕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河南、广西、广东、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以及长江委有关参编单位的18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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