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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答】所在单位应该做哪些工作?

来源:人力资源部党群监审部  作者:人力资源部党群监审部  发表于:2005-10-11 16:13:52

    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是养老保险工作中一项政策性强、时限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保证退休人员能按时如数领取养老金,我院在这项工作中确定了坚持“优质、安全、及时,就近、方便”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端正服务态度,全心全意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保证我院社会保险工作稳步进行,促进改革和发展,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在这项工作中明确:
    1、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社会保险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工作中必须做到组织得力,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证退休人员安全、及时、足额的支取养老金。
    2、院属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填报“长江设计院所属单位社会保险管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报院人力资源部备查。
    3、院属各单位应加大社会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向退休人员讲解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和掌握本单位退休人员对养老金发放工作的意见和问题,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4、开始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时,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填写“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通知单”有关内容,加盖单位公章,书面通知退休人员。
    5、由院属各单位填报“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表”。
    6、居住在湖北省内(除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赤壁市、丹江口市以外)其他地区和湖北省外的退休人员,如选择在居住地邮局开户储蓄存折的方式领取养老金,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填报“退休人员邮局存折领取养老金登记表”报送院人力资源部,由院人力资源部转报湖北省养老保险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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