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养老保险局同意,自2005年10月起,设计院退休人员统筹内基本养老保险金开始由社保机构发放,设计院所在单位同步发放统筹外养老金;同时,在职人员开始交纳养老保险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长江设计院职工2000年10月1日参加湖北省基本养老保险。在整个参保工作过程中,针对设计院的特殊情况和具体问题,我院多次向湖北省劳动保障厅、水利部人教司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汇报,反映我院的特殊情况和困难。水利部人教司、委人劳局、省劳动保障厅对此十分关心,帮助我院做了大量工作,就我院反映的问题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了专门的汇报,相互之间沟通了意见,在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有些问题得到了解决。如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进入试运行阶段。
为了保障我院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保证退休人员能按时如数领取养老金,院人力资源部9月下旬召开会议安排布置院属各单位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制定印发了《院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社会保障工作第一责任人。
截至10月10日,设计院退休人员大多数已拿到《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通知单》,《通知单》告知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办法及注意事项。院财务资产部也下发了《职工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发放的暂行规定》,对退休职工养老金统筹外部分院统一发放,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近期,设计院近2000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以及在职人员的缴费工作正积极稳步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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